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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事故警示案例(一)

发布时间:2022-11-04       浏览次数:


北京某大学实验室爆炸安全事故

事故经过:

     20181226日,北京某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学生在学校东校区2号楼环境工程实验室,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实验现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事发科研项目负责老师李某、事发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张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学校书记、校长在内的12名相关安全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实验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

(二)间接原因: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导致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人员处理情况 :

(一)指导教师、实验室安全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国资处处长、科技处处长、保卫处( ) 长、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系主任,分别被给予诫勉问责、警告、记过、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免去行政职务处分。

事故经验教训:

(一)全方位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现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实验室基础建设投入;明确各实验室开展试验的范围、人员及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登记相关制度;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

(二)全过程强化科研项目安全管理。健全学校科研项目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建立完备的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对科研项目涉及的安全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对科研项目试验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仪器器材和试验场地进行备案审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全覆盖管控危险化学品。建立集中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平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管理;严控校内运输环节,坚决杜绝不具备资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校园;设立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使用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北京某大学实验室发生气瓶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151218日,北京某大学化学系实验室发生一起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一名正在做实验的孟姓博士后当场死亡。爆炸的是一个氢气钢瓶,爆炸点距离孟姓博士后的操作台两三米处,钢瓶为底部爆炸。钢瓶原长度大概一米,爆炸后只剩上半部大概40公分。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事发实验室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叔丁基锂燃烧发生火灾,引起存放在实验室的氢气压力气瓶在火灾中发生爆炸。

(二)间接原因: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压力气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到位;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事故经验教训:

(一)强化师生大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理念,坚决杜绝违规开展实验、冒险作业。

(二)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要管到位,管到实验的每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