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学校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决算报告、资产月报等各类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与上报,定期对学校国有资产状况进行分析。
4.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及土地的产权界定、转让、划转、评估、清产核资等监管管理工作。
5.负责科技成果转让项目评估的备案及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国有资产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向归口管理部门下发工作安排、会议决定、纪要等,并督办执行。
7.负责资产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规章制度的汇编、部门预算的制定、会议会务的组织等各项综合事务管理工作。